一. 为了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加强材料和低值易耗品(以下简称材料)的管理和使用,防止积压浪费,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 实验材料需根据教学实验的需要进行采购和管理。
三. 材料的采购必须经实验中心审批,并按学校或实验中心的有关规定进行。
四. 对低值耐用品必须建立相应的帐、卡;对低值易耗品应建立流水账。
五. 对公私两用物质(如五金工具、录像带、磁带、胶卷、台灯等)必须严格审批控制使用。
六. 领用材料必须登记用途、名称、数量和领用人姓名,以及相关实验名称。
七. 实验材料的采购和领用必须在实验室管理人员处登记入账。
八.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重庆大学材料、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管理办法》执行。
重庆大学通信工程学院
生物感知与智能信息处理实验室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