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感知与智能信息处理实验室考核及奖励办法

发布日期: 2017-12-21    浏览次数: 来源:

为提高生物感知与智能信息处理实验室建设质量,提高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管理水平,推动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更好地发挥实验室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中的作用,特制定面向本实验室的考核及奖励办法。

第一条 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热爱实验室工作,努力钻研业务,善于团结协作,相互配合,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重视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所在实验室制度、资料、账目齐全,设备维护到位,整体布局合理,清洁卫生,无安全责任事故。

4、本职工作成绩突出,具备下述一项以上条件:

(1)在实验教学改革方面成绩突出。

(2)在科研工作方面成绩突出。

(3)在实验室管理工作和理论研究方面成绩突出,有较高层次论文、著作、实验指导书、课题等。

(4)在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等方面成绩突出,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积极开发和研制满足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实验装置和元器件;在引进仪器设备选型、实验技术改进、功能开发、共享共用方面成绩突出。

第二条评选程序

重庆大学通信工程学院生物感知与智能信息处理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负责评审,重庆大学通信工程学院生物感知与智能信息处理实验室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评选程序为:向考评小组提交材料,考评小组评审后公示,最后公布获奖结果。

第三条评选时间及奖励

1、实验室工作考核评比及奖励每两年进行一次,于当年12月底之前进行推荐和评审。

2、对获奖的先进个人,实验室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重庆大学通信工程学院

生物感知与智能信息处理实验室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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